建筑设计规范在有些国家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编制,由政府审查批准后公布;在有些国家则由学术团体或民间组织编写出“示范本”,由中央或地方立法机关颁布专门法令,加以全部或部分采用。美国有四种建筑规范的“示范本”,由各州或大城市的立法机关选择采用。建筑设计规范制定公布后,由执行机构监督实施。这项工作在许多国家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设置专门人员按规范审查施工图,对不符合要求的设计责成设计人修改,然后颁发施工许可证。在建筑物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主管部门可按照建筑规范要求,检查房主是否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但主管部门权力以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为限,不得额外对设计、施工或使用者进行干预。设计、施工、使用者有权对主管部门的决定提出申诉,通过仲裁机关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