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分公司的概念:
南昌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分公司注册特征
1、 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 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