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路标志:起指路作用。共有146种。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颜色除里程碑、百米桩外,一般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一般为绿底、白图案;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里程碑、分合流标志外,一般为长方形和正方形。设置在需要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交通标志沿公路纵、横向设置的位置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的规定。位于高速、一级公路路侧净区内的交通标志应根据标志结构规格采用解体消能结构或设置护栏加以防护,位于其他公路路侧净区内的交通标志宜进行必要的诱导。
道路交通标志是显示交通法规及道路信息的图形符号,它可使交通法规得到形象、具体、简明的表达,同时还表达了难以用文字描述的内容,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车方向以保证道路畅通与行车的设施。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专用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质,车辆、行人都必须遵守。
色彩是信息视觉表达中较难讨论的问题,但总体上说,我们还是可以根据一般的色彩冷暖规律与色彩变化感受来指导设计行为。例如色彩明度高的空间信息表达使人感到轻快、活跃;明度较低会使人感到严肃、凝重;而中性调子则会使人感到平和、稳定。这些规律一旦与信息设计和空间设计结合起来,便能很好地处理各种设计关系的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