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木材回收的使用中就可以发现,它的加工也是有所表现的,针对很多领域都可以完成产品的提供,这样循环的利用在经济上自然也会产生特别高的效益,今后创造出来更好的产品以及重要的利用,广泛的投入到很多建设中去,这些带有有效的提供上都能够把握到它的性质以及优点的平台准备。
从建筑物拆卸下来的废旧木材,一部分可以直接当木材重新利用,如较粗的立柱,橼,托梁以及木质较硬的橡木,柃木,红杉木,雪松在废旧木材重卷板 得用前,应充分考虑以下两个因素:1木材腐坏,表面涂漆和粗糙程度。2木材上尚需拔除的钉子以及其他需清除的物质。
建筑垃圾中的碎木,锯末和木屑,可作为燃料堆肥原料和侵蚀防护工程中的覆盖物而得到利用。不含有毒物质的碎木,锯末和木屑,如没经防腐处理的废木料,无油漆的废木料,可直接作为燃料利用其燃烧释放的能量。建筑垃圾中的碎木,锯末和木屑还可作为堆肥原料使用。木料的碳氮比为(200-600):1,将碎木,锯末和木屑粉碎至一定料径的颗粒,掺入堆肥原料中可以调节原料的碳氮比。一些含特殊成的废木料掺入堆肥原料中,对堆肥化过程有促进作用。
我国标准中的原条长度范围为5-35m,小原条为3-1Om。判断是否为原条主要根据两点。一是看其有没有经 过截锯造材,巳进行横截的不能被当作原条;二是看其是否符合原条的尺寸标准,如一根杉木,虽未经过锯截,但由于其材长不足5m.不符合杉原条的尺寸要求,但符合直接用原木的尺寸要求,所以不能当原条,应判为原木,之所以要对原条和原木加以判别,主要是因为它们的检量规则和材积计算公式均不一样,只有正确判定材种才能对木材产品正确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