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采取保证食品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具有经营资质,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配送。第十九条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等销售凭证;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销售凭证,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第二十条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供货者档案,留存完整有效的供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购销凭证等信息,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记录、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两年。第二十一条网络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消费者餐饮需求多样化
消费者需求多样化包含如下两层意义:一是消费者的餐饮用途多元而导致的餐饮需求多样化,二是针对单个消费者的口味多元而导致的餐饮需求多样化。值得注意的是,餐饮用途的多元需求直接导致消费者餐饮支出的结构多元。相应的,餐饮企业存在的意义就在于部分或者全部满足这些需求。
一、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方式如下:
(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二、根据类别,不同分类对餐饮前置办理文书有着不同规定
1、150方以下的面积的小型餐馆不需要办理消防和环评。
2、150方以上的面积餐馆则需要先到环保部门申请环境评估,还需向公安局防火科申请消防评定。两者通过者才有申请餐饮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