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介绍一下分类处置存量冲击地压矿井的具体要求?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煤矿重大事故教训,严密防控煤矿重大风险,安委会办公室于2018年12月印发了《关于对高风险煤矿开展“体检”的通知》(安委办〔2018〕26号),决定对正常生产建设的冲击地压等6类高风险煤矿进行“体检”,逐矿开展“矿开展取煤矿重大事故教训,严密防控煤矿重大风险,安委会办公室于2018年12月印发了《关于对高风险煤矿开展2019年6月底前完成高风险煤矿“体检”工作。此后,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了《高风险煤矿局事故教训,严密防控煤矿监监察〔2018〕34号),对“体检”对象、工作分工、时间安排、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意见》要求,对每处高风险煤矿开展号体检”式重点监察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体检”报告,列出问题清单,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煤矿,提出限产、停产、关闭退出等处置意见,并将“体检”报告及处置意见通报地方政府及属地煤矿监管部门组织落实。
一是限产和减人。对采深超千米的冲击地压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经省级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具备灾害防治能力且治理到位的,在现有产能基础上要核减20%产能;对其它采深超千米的矿井,根据灾害程度和治理效果,由省级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严格限制开采深度,适当调减开采强度,合理确定产能;对单班下井人数多的矿井,督促煤矿优化生产系统,制定减人方案,减少单班入井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