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动力蓄电池是指:
1、 经使用后剩余容量或充放电性能无法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行驶,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动力蓄电池;
2、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3、 经梯次利用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4、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5、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动力蓄电池。
以上废旧动力蓄电池包括废旧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和单体蓄电池。
国际上通行的废旧电池处理方式大致有三种:固化深埋、存放于废矿井、回收利用。
固化深埋
废电池一般都运往专门的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但这种做法不仅花费太大而且还造成浪费,因为其中尚有不少可作原料的有用物质。
回收铜片:我们可以将铜帽展平后再用热水洗净的,再加入一定量的10%的硫酸煮沸30分钟,以除去表面的氧化层,捞出洗净,烘干使可以得到铜片。
回收氯化铵:我们把黑色物质放到缸当中,再加入60oC的温水进行搅拌一个小时,这样就会使得氯化铵全部的溶解于水中,静止、过滤、水洗滤渣2次,收集母液。
根据回收所针对的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上游”和“下游”两类: “上游”是指电池生产企业。上游回收解决的是电池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不良品、次品、报废品、召回品等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问题;上游回收以商业模式为基础。
“下游”是指电池的消费者。下游回收解决的是居民在生活中使用报废之后或淘汰之后的废旧电池回收处理问题;下游回收以公益模式为基础,以社会公德、责任心为依归,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