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⑴材料目录(本册); ⑵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⑶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⑷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打印和复印)3份; ⑵《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8)统一使用B4规格纸张,一式25份; ⑶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1份; 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⑸《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1份(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⑹提交多篇论文或著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3、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产品奖或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