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有哪些要求呢
从业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的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霍乱,痢疾,伤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
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的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的工作岗位.
2服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洗手:
一开始工作前;一如厕后;
一咳嗽,打喷嚏,吸的烟,饮食或携鼻子后,——处理污染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一从事任何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例如处理现金,执行清洁工作)后:
3受到或怀疑受到传染病感染的服务人员应立即向管理层报告病情或病症,并到医院就诊,应立即暂停所有可能直接或问接接触食物的工作,包括接触食物工用具或设备.
4身体外露部分没有流脓伤口或疮肿,耳朵,眼睛及鼻子亦无流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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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一):
一、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二、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三、 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 采购集中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五、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刘、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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