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认证: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合格者,获得人事部、建设部联合用印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六)、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⑵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课程设置:
1.建设工程经济;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培训教材
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习题集》、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习题集》、
3.《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经济习题集》、
4.《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习题集》
5.《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习题集》
6.《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习题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