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介绍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在厂区主要进行物流运输。在景区和游乐场所主要进行乘客运送。若发生事故,前者损坏财产,后者危机人的生命。
为了保障所以需对这些机动车辆进行管理。
证书用途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书每4年复审一次。
招生对象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1、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2、单位出具从事本工种证明;
3、复训人员需上交操作证;4、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
联系人: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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