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营回收报废汽车,事故车回收,工程车回收,运输车回收,越野车回收等。 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为客户服务”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欢迎惠顾!
汽车使用达到一定期限 ,各个系统的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 ,维护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车的行驶,应当及时报废更新。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进行汽车回收,拆解设备齐全,拆解加工场地面积大,拖运能力强。 公司成立以来,通过合法途径回收报废汽车,已为广大客户报废拆解汽车,维护了车主的合法权益,遏制了报废汽车回流社会,为消除报废汽车造成的交通隐患和尾气污染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主营项目:深圳龙岗报废车回收,龙岗报废机动车回收,高价收购事故车黄标车 公司将秉承“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经营理念,严格执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不断推进公司发展,努力为社会提供质优价廉的再生资源,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能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以诚信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