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称评审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可直接参加评审认定;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3)大专学历,任技术员岗位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专学历,在聘任技术岗位4年以上,或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
(5)无学历,在聘任技术员岗位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工作7年以上。
2.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参加评审;
(2)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职称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4)大专毕业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助理职务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
(6)初中以下学历人员担任助理职务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务5年;
(4)大专毕业取得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八年。
(5)中专、高中毕业取得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三年。
二、学历、论文要求
1、参评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2、参评人员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论文2篇和技术工作总结1份。评审对论文的发表不做要求,已经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了的论文可作为评审的科研能力参考条件。
三、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四、答辩
参加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要参加现场答辩,答辩题目不少于2道,破格人员再增加2道题目。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