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职称一般需要职称申报人具备有一定的学历水平,一般学历大专,工作了一定相应的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和荣誉成果,通过了单位审核,可以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材料,经过评审委员们综合考察评价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职称资格,并可以获得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认可,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职称待遇。虽然当今我国职称评审制度上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从整体上来说,在任用、提拔人才方面还是有发挥有效的作用的。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开展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评聘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条件,重视质量,积极稳妥把这项工作做好。 要求: 1、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报助理级,助理级满4年可以申报中级,中级满7年可申报高级(须修完本专业大学专科主要课程,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可申报或单位直接评为助理级,助理级别满4年可申报中级,中级满5年可申报高级; 3、硕士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半年可申报助理级,助理级满1年半可申报中级,中级满4年可申报高级; 4、博士学历,直接申报副高级。申报人由市建设委员会先进行推荐,具体评定结果由市人事局办理。
通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