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银行保函业务的特点
1、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客户接受;
2、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如果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可以用银行投标保函提交,但对银行保函有特殊要求: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户或者招标人当地开具的或者投标人当地出具的等要求。
目前,建设银行可以接受抓开业务,具体步骤:
1、联系当地转开行能否接受保函转开业务,必须了解的信息:A.银行名称及地址
B.银行客户经理名字、电话、工作邮箱号码
2、递交资料(可以先发扫描件走审核流程,原件再寄出)
A.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B.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名)章样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签
(名)章样本等资料(复印件+盖章)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章。
C.《年度出具分离式保函承诺书》(固定格式)。原件盖章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3、先由北京建行受理开出保函;
4、顺丰邮寄当地转开接收行办理。
银行可以给个人开保函。银行会要求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比如房产、土地或者股权之类的。 银行给个人开保函,需要个人把钱转到银行指定的帐户里,保函到期如把保涵归还给银行,银行则把钱转还给企业帐户或个人帐户,如果到期没有把保函归还给银行,那就说明这个保函已经质押给其他银行或企业或个人,那么质押方有权去开保函的银行兑现。
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也属银行信用,是指银行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方开出的,担保申请人一定履行某种义务,并在申请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时,由担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额、或作出一定经济赔偿的书面文件。 国际贸易中,跟单信用证为买方向卖方提供了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但不适用于需要为卖方向买方作担保的场合,也不适用于国际经济合作中货物买卖以外的其他各种交易方式。然而在国际经济交易中,合同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往往需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就是以银行信用的形式所提供的保障措施。 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付款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银行保函的当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证书并凭此向 银行索偿的一方)、担保人(保函的开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