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根据银行,票据种类不同而改变。就比如:100万以上的有月息的按照3.5%到3.87%贴现率计算,大额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为3.73%-3.98%,各银行不一样。
为了能够掌握企业资金流量情况,部分企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已将银行承兑汇票视同为现金等价物进行管理,以此为基础编制“资金流量表”,从而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企业的资金流通规模和创造能力。
银行承兑汇票在经济贸易过程中已起到了支付工具的作用,但却未计入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相关项目中,意味着这部分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采购和销售,事实上没有反映在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或“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中,虽然长期来看终不会影响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数,但却导致各会计期间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数据失真,不利于投资者合理分析企业的经营现金流情况。
当企业收到票据后,网银经办操作员可在“汇票服务”——“电票背书”——“背书申请”下,进行票据的背书(转让)操作。经办人员勾选需要背书(转让)的票据,填写“被背书人”信息(账号、名称、开户行),完成后点“提交”,再由授权人员登录网银进行授权操作,操作完成后将发送对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