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
1、本市车牌且车籍地在许可区域范围内;
2、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3、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4、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相关标准要求;
5、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不低于12万元;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千米;
6、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时未满2年,且行驶里程未满5万千米;
7、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规划区外其他县区可以根据各自实际,确定车辆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