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大多数铁路使用1,435毫米,由于各国国防和地方保护利益所致,欧洲各国在铁路建设也带有强烈的保护主义色彩,仅铁路轨距就有2,134毫米、1,829毫米、1,674毫米、1,665毫米、1,600毫米、1,524毫米(1,520毫米)、1,435毫米、1,090毫米、1,000毫米、800毫米等十几种规格。例如,在西班牙是1,668毫米,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芬兰,波罗的海国家测量宽度为1,520毫米或1,524毫米,爱尔兰是1,600毫米。国家之间不同轨距的原因主要是防止入侵,造成铁路车辆不能直接通到别的国家,需要货物换装或使用可调整轨距转向架车辆。各国铁路的调度、信号、车辆等规格、规定也不一致,铁路管理层次繁多、所属者不统一、管理者利益不同,阻碍了铁路的一体化建设和网络营运,影响了铁路货物周转量的提升和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
1874年,两位瑞士法律工作者谢尼耶诺和克里斯特,就已向向瑞士政府提出建立统一国际运输法律问题。1884年12月13日在布鲁塞尔(Brussel)庆祝比利时条铁路诞生五十周年时,在各铁路机构和政府代表参加的届科学代表大会上成立了国际铁路协会(英文全称International Railway Congress Association,简称IRCA,中文简称“国际铁协”)。其宗旨是促进铁路运输业的发展及其技术进步,改进运输部门的科学研究工作。但在统一各国办理联运的运送条件上尚不够完备,没有达成有效的统一铁路规范的文件。在1937年国际铁路协会做出规定:以1,435毫米的轨距作为国际通用的标准轨距。
虽然欧洲国家较多,资源共享和经济贸易来往繁多,亟需在运输通道上做到便捷、便利。由于地缘政治和国家利益的影响,直至现在,各国的铁路轨距仍未能够统一制式轨距。如西班牙的轨距仍是1,674毫米、葡萄牙的轨距是1,665毫米。爱尔兰及北爱尔兰的轨距是1,600毫米,芬兰在因与俄国接境和历史原因,使用1,524毫米轨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