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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公司变更代办电话,期待与您长期合作

    2023-02-09 09:42:01 31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变更登记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新法人签名、盖章)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新法人签名、盖章)

    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签字、盖章

    4.股东会决议 签字、盖章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登记审核表

    7. 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变更股东或法人需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8、银行开户许可证;

    变更地址所需准备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住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

    3、公章;

    4、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变更经营范围所需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经营范围 ;

    3、公章;

    4、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特殊行业的需要有关部门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6、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应提供验资证明。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要求为准)。

    分立合并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

    依照《公司法》第22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的,而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则在人民法院宣告上述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上述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2]

    公司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2)人民法院关于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的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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