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按等级考核。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 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10万千瓦机组累计4台;
(3)11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700 公里;
(4)11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7 座;
(5)11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200 公里。
修订背景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电力业务资质许可规范化水平。通过在许可工作规范中体现“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果,进一步构建标准统一、审批、服务规范的许可管理模式。
2.加强依法行政,持续做好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制度衔接。梳理调整原文件中的许可流程、申请条件及材料、审查时限、格式文本等重点内容,确保许可管理制度紧密衔接、工作流程规范统一,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内容细则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5、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6、健全有效的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培训工作,管理人员1人以上
7、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8、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申办材料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共有五个等级,办理时只能从五级或四级开始申请办理。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五级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3)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6)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