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档案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研究馆员:
具有档案业务问题研究的能力。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3项档案专业标准规范、发明专利、技术方案、研究报告等具有行业水平、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2.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档案学术著作1部。
3.公开出版档案学术著作(排名前三)1部,并独立或以-作者公开发表档案类学术论文3篇。
4.独立或以作者公开发表档案类学术论文5篇,其中2篇在全国学术水平较高的报刊上发表。
副研究馆员要求:
具有档案业务问题研究的能力。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2项档案专业标准规范、发明专利、技术方案、研究报告等具有行业水平、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2.独立或以作者公开出版档案学术著作1部。
3.公开出版档案学术著作(排名前三)1部,并独立或以作者公开发表档案类学术论文1篇。
4.独立或以作者公开发表档案类学术论文3篇, 其中1篇在全国学术水平较高的报刊上发表。
馆员:
具有档案业务问题研究的能力。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档案专业标准规范、发明专利、技术方案、研究报告等具有行业水平、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2.公开出版档案学术著作(排名前三)1部。
3.独立或以作者公开发表档案类论文2篇。
4.独立或以作者在全国学术水平较高的报刊公开发表档案类论文1篇。
名词解释:
4.学术专著: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其学术水平(价值)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地评定。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不能视为学术专著。
5.学术论文:指在取得出版刊号(CN或ISSN)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国外公开发行的刊物参照执行。凡对业务工作现象进行-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等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
6.全国学术水平较高的报刊:指《档案学通讯》《档案 学研究》《历史档案》《民国档案》《中国档案报》 《中国档案》 以及社科类大学学报等。
适用的书目一览:
《城建档案*****建设》
《*****档案信息资源***》
《档案馆现代化******》
《档案学理论*****》
《人事档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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