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服务:
病假条、CT/B超检查报告、怀孕证明、诊断证明、各项病例单据;
病历单、诊断证明书、疾病处理意见书(病假条);
门诊/住院缴费票据、用药费用明细清单等。
医院收据是可以医保报销的。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医院收据就是交钱的时候医院给的提供相应数额的收据, 证明已经收到付给医院的钱,出院的时候,用收据结算花多少钱,结算单上会体现在医院花了多少钱。一般的报销需要医院提供四种材料:结算单、明细、诊断书、病例。
住院病历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全套病历包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医嘱单,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病理报告,体温单,以及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
主观病历是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主诉、症状、体征,并结合各项化验、检查,作出的诊断和方案,并根据患者在过程中病情的变化调整方案。根据条例规定,它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主观病历反映了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认识和方案的制定及调整过程。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