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作用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编制预算和结算的依据;
(2)是编制单位估价表的依据;
(3)是据以计算工程预算造价和编制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概算指标的基础
(4)是施工单位评定劳动生产率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
(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相关规定实施。
(2)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施工合同(工程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
竣工结算是反映项目实际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是开发商进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每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在向开发商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纸的同时,都要编制工程结算,办理财务结算。
工程结算一般应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开发项目的竣工决算是以竣工结算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它是在整个开发项目竣工结算的基础上,加上从筹建开始到工程全部竣工发生的其他工程费用支出。竣工结算是由承包商编制的,而竣工决算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编制。通过竣工决算,
一方面能够正确反映开发项目的实际造价和投资成果;
另一方面通过竣工决算和概算、预算、合同价的对比,考核投资管理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方面的基础资料,提高未来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