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用于舞台演出的音响音质的评价标准有两种,种是客观标准,即仪器检测标准;第二种是主观评价标准。其中仪器检测标准(即客观标准)是明确的,主观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因此首先客观上要检测出好的性能,才是好音箱和基础,当然主观评价应以“热情雄壮有力(低音表现佳)”、“解析力好”、“生动感强”、“结像力好(声音凝聚力、定位好)”、“有空气感(高频空灵,弹性好)”、“冰凉(高音表现佳)”。
运用舞台灯光设备(如照明灯具、幻灯、控制系统等)和技术手段,随着剧情的发展,以光色及其变化,显示环境、渲染气氛,突出中心人物,创造舞台空间感和时间感,塑造舞台演出的外部形象,并提供必要的灯光效果(如风、雨、云、水、闪电)。
舞台灯光是演出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情节的发展对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场景进行的视觉环境的灯光设计,并有目的将设计意图以视觉形象的方式再现给观众的艺术创作。应该、系统的考虑人物和情节的空间造型,严谨地遵循造型规律,运用好手段。
作为当前舞台美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舞台灯光已融入舞美创作风格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灯光艺术已成为舞台演出中的主要手段,体现出的艺术效果:“光可以解释戏剧人物的思想、情感、心灵,创造人物的精神意境,运用各种光的色彩,光的明暗对比,以及不同的光位、光影、光束等,投入戏剧情感的波涛中参与表演。现代灯光设计可以将简练的布景赋予丰富的感情,随着剧情的进展,情境的转移、时空的更迭、矛盾的激烈冲突,都可以看到灯光在相同布景条件下产生的丰富变化,使舞台景物有了生命,更将人物的心灵世界化为有情的光、色传达给观众。灯光是舞台的灵魂,舞台灯光效果讲究现场美,让观众在剧场得到一种真实感的享受。
舞台灯光的控制系统须能有效地控制和调配全部灯具并产生谐调的艺术效果。它由电源配电板、调光器及总控制台三个部分组成。
舞台灯光设计主要根据剧本、导演要求及舞台美术的总体设想进行艺术构思,绘制布光设计图,并具体安排技术体现工作。灯光设计应能利用多种造型手段,适应不同风格的演出,如有的演出要求表现出写实主义的风格,而有的则要求创造出抽象的、写意的或隐喻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