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时,请务必带上社保卡、《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医保手册》)和北京市卫生局规定使用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无论是否持有就诊卡,在挂号前一定要主动出示社保卡、《医保手册》先到建卡处去进行信息关联,然后再到挂号处去挂号。一定要先挂号,再看病,否则此次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无处报销。
非北京市医保患者(包括自费、公费、异地医保、新农村合作医疗)
①挂号:选定号源后须在10分钟内完成缴费,完成缴费后可在“挂号查询”中查看已挂号源。
②取号:就诊当日持就诊卡到医院自助机取号,无就诊卡患者凭身份证到挂号窗口建卡、取号。
③退号:可在“挂号查询”中进行退号,退号成功后挂号费将于2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支付账户。手机退号时限:就诊日零点之前;过期不予退号。
就诊类型为‘北京市医保’和‘公疗医照’的患者,预约成功以后,在就诊当天超过取号时限未取号的,则记一次爽约,连续三次爽约的患者,则进入爽约黑名单,以后一次爽约日期开始计算,30天之内无法使用手机挂号。如果是在预约号就诊当天日期取号限制时间之前取消预约的则不记入爽约;就诊类型为‘自费’、‘公费’、‘异地医保’和‘新农村合作社’的患者,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在线缴费失败,系统自动将锁号释放的情况,不记入爽约。
挂号需知:
1:预约挂号服务纯属客户委托事宜;
2:客户需要提供资料(如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需要科室或者医生姓名);
3:医保客户请主动说明,并提供相应医保证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