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信用保证书”,简称“保证书”,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银行保证被保证人未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时,则由银行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保函内容根据具体交易的不同而多种多样,在形式上无一定的格式,对有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处理手续等未形成一定的惯例。遇有不同的解释时,只能就其文件本身内容所述来作具体解释。
银行保函的内容根据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栏目:
包括: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有关交易或项目的名称,有关合同或标书的编号和订约或签发日期等。
责任条款:
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保函中承诺的责任条款,这是构成银行保函的主体。
保证金额:
是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承担责任的金额,可以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以是合同有关金额的某个百分率。如果担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减免责任,则必须作出具体说明。
有效期:
即迟的索赔日期,或称到期日(expiry date),它既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为或某一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时期到期。例如:在交货后三个月或六个月、工程结束后30天等。
索赔方式:
即索赔条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可向开立保函的银行提出索赔。对此,国际上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无条件的或称“见索赔偿”保函(First demand guarantee);另一种是有条件的保函(Accessary guarantee).索赔形式一般为见索即赔。
履约保函有如下优势:
1.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收费比银行优惠一点,需要的资料也会比银行简单一点,但是担保公司也是要进行资信审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要不要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2.对承包方或供货方: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3.对业主或买方: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繁琐,提高工作效率。
履约保函和保证金的区别:
履约保函和保证金的区别在于履约保函在办理的时候手续非常的繁琐,但是在保函当中会有一个明确的有效期,在到了这天之后,乙方的钱就会自动从银行获得自由,而不需要甲方同意或者是不同意。
而办理履约保证金的话,那么总体的手续就比较简单了,只需要直接交钱给买方或者是是交易中心,就能够对于我们的合同进行现金的保障,但是履约保证金只能够保证合同的正常进行,到了约定时间之后,我们的本金并不是能够马上就收回来的。
因此,双方选择履约保函是一个比较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