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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丰台区个人公积金代取,提供合法、合理、有效的咨询方案

    2024-12-23 09:57:02 10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清算时应当优先偿还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具体做法是由清算组按规定计算出所拖欠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行政区域内如何办理转移,如果新单位没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住房公积金能办理转移吗

    在调入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前提下,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调动函或调入单位接收证明。由调出单位办理转移。

    如果新单位没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只能由调出单位办理该职工的公积金封存手续,待新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再进行转移并继续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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