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总部中心世贸中心北一401室

    联系:朱先生

    手机:

    电话:

    传真:

    微信:

    小程序

    永康版权登记代理,根据您的需求为您制定优质方案

    2024-06-30 04:00:01 4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关于作品的构成条件。根据通说,构成作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第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保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

    第三,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现代人创作作品显然不可能是空中楼阁,往往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经创作的作品或者已经处于公共领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为素材进行创作,这种方式的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创作者仅就其独创的部分享有版权,这种独创部分可以理解为其独创的片断以及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

    作品一旦完成,无论出版与否,作者都享有版权(著作权),作品登记采取自愿原则。由于在实践中通常会出现权利状况难以判断、权利状态不够清晰的问题,不利于权利人保护和行使权利,所以应进行版权登记。

    (1)作品版权登记能够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著作权的归属,避免著作权纠纷。

    (2)作品版权登记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

    (3)作品版权登记在授权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有利于版权交易的进行。目前,登记证明在司法、行政管理、金融、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广泛利用。

    哪些作品可以登记?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

    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2.作品登记申请书。

    3.版权代理委托书。

    4.权利保证书。

    5.作品创作说明书。

    6.法人作品:1.营业执照复印件(A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4)。

    7.非法人单位:1.身份证复印件(A4)。2.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协议书)。

    8.美术作品登记应提交155*115(mm)作品复印件一式二份。

    9.计算机软件登记材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4206048 次     店铺编号10545708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佳买卖     专属客服:帅国莉    

    1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