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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3 11:00:01 6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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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施工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给水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和防火门,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主要内容,火灾探测器及接口部消防工程施工件,报警按钮、现场模块及指示部件。

    消防施工室内消防系统指安装在室内,用以扑灭发生在建筑物内初起的火灾的设施系统。消防施工它主要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消防系统、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等。根据火灾统计资料证明,安装室内消防系统是有效的和必要的措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可独立设置,也可以与保安监控室、综合控制室等合用,并保证专人24小时值班。

      1.仅有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

      2.消防设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消防设计具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大型建筑群或超高层,应设置消防控制中心。

      4.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5.消防设计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规范的要求,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距通往室外出入口不应大于20m。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3.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4.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5.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6.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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