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与批准: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确需将遗体运往其他地方,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遗体的处理: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此外,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等处理。
跨省、市接运遗体的规定:跨省、市接运遗体时,必须持有死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接运证明,在殡仪馆办理交接手续。这一规定强调了跨区域遗体运输的规范性,确保遗体运输过程中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运输过程:遗体运输时,需要遵守《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规定》,遗体需作防腐处理并放在有锌皮的密封棺木内。跨国运送遗体进入中国内地需遵守相关规定,统一由中国殡葬机构负责。
准备阶段:首先需要开具死亡证明,这通常在医疗机构或由法医开具正式的死亡证明。如果是国外去世的情况,家属需要向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申报,并经死亡当地或原籍尸体安葬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侨务和外事部门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