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员专业技能
(1)能够组织确定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2)能够参与制定工程建设标准贯彻落实的计划方案。
(3)能够组织施工现场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和培训。
(4)能够识读施工图。
(5)能够对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施工作业提出改进措施。
(6)能够处理施工作业过程中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信息。
(7)能够根据质量、事故原因,参与分析标准执行中的问题。
(8)能够记录和分析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
(9)能够对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10)能够收集、整理、分析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意见,并提出建议。
(11)能够使用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信息系统。
1.考核形式
实行统一计算机网络考核。
2.考核岗位
全国统一职业标准考核岗位:施工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3.报考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同时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核。
施工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土建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 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具有非土建类中职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以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联系电话:15852775567(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