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专科起点)专业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2.专科专业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专业对口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3)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招生对象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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