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全称是Karaoke TV。Karaok是个日英文的杂名,Kara是日文“空”的意思。KTV,从狭义的理解为:提供卡拉OK影音设备与视唱空间的场所。广义理解为卡拉OK并提供酒水服务的主营业为夜间的娱乐场。KTV也可以说是一个小型的唱吧,可以跳舞、唱歌还能喝酒,对于小型聚会是选择。
2018年11月,因版权保护全国KTV下架歌曲6000余首。
2023年1月,根据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KTV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起源:
KTV起源于日本,从早期在酒馆里的3人“走唱乐队”发展到“卡拉OK”,卡拉就是日语“空”的意思,而“OK”就是英语“Orchestra”(交响乐队)的前两字发音,日本人造字把这两个字结合起来成为“卡拉OK”就是无人乐队的意思,后来传到台湾,把卡拉OK装在房间里然后取名为KTV,“K”为卡拉OK的字,“TV”为MTV(音乐电视)的后两字组合成KTV。 [2]
发展历史:
20世纪90年代,是卡拉OK风行的时候,但这也经过一连串的演变。在初期,我记得我小时候,曾见过有人会推着一台卡拉OK作流动式的生意,它带有两个麦克风和一个钱箱,不放进钱去,机器就不会播放伴奏音乐,麦克风也不起作用。这和日本一开始推出卡拉OK的情形很像。后来仿效日本的场地设计由开放式转而成为包厢式的这一段时间内,由于属高价格、高享受,所以除了商业聚会、洽商之外,一般人在经济条件许可下,都选择购置一台卡拉OK。可是近几年来,家庭卡拉OK机被束之高阁,城市里的卡拉OK厅发展到量贩式。
随着当时哈日族的风潮开始盛行时,这股OK风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吹进台湾,被正式译为卡拉OK。香港、大陆内地包括东南亚基本上延承了台湾的风格,以KTV的形式为主。一开始,台湾完全仿效日本的开放式空间设计,但是效果并不好。台湾商人将原有的包厢式小视听中心与之结合起来,经改良后,出现了以包厢为主的KTV。既可以欣赏画面,又能引吭高歌;互不干涉,跳舞的跳舞,表演的表演。经过这几十年的发展,卡拉OK不单单只是提供唱歌的地方,如今的卡拉OK似乎是一个贬意词。1996年以后,随着酒吧、D厅等更丰富的娱乐方式的介入,卡拉OK失去了原来一统天下的地位,娱乐场所的门牌上已经少见这四个字了。但卡拉OK并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它不断地变换着经营模式,以KTV、Club、酒店包间、量贩式KTV的面目一而再再而三地咸鱼翻身,以往单纯的唱歌之地衍生出了餐饮娱乐商务交际等多条龙服务。
在20世纪60年代的舞会上,有传统的乐队为人们伴舞。在这一时期已出现了歌手用歌声为人们伴舞的形式。这就是次伴奏音乐与歌声分离成为两个独立部分。
20世纪60年代末期,盒式录音机问世以后,左(L)右(R)立体声磁带可录制两个音源,一路是伴奏音乐,一路是人声歌唱,人们可以用这种磁带学习流行歌曲的演唱。当人们学会唱这首歌以后,人们就会关掉人声这路通道,而通过话筒亲自演唱这首歌曲。这种娱乐活动首先在日本流行起来,日本人将此称为KARAOKE娱乐游戏,KARA是日本语“空”的意思,OKE是英文交响乐的缩写。所以说KARAOKE游戏是日本人发明的。
这种KARAOKE游戏在日本迅速流行起来,在社会上引起很大风波。在一些酒吧、咖啡厅、歌舞厅,老板就辞掉了原来的乐队,而采用一套音响设备。这样就受到大批电声乐队的不满,他们向娱乐圈和KARAOKE生产厂家提出抗议。但是在按经济规律办事的日本,这些都是无济于事的。这些乐队只好转业到广告业和电视剧制作业中去了。
20世纪70年代初期,录像机出现以后,用图像画面来解释歌曲的意境,形成了听觉视觉并举的综合艺术系统,并且有字幕的提示(利用歌词镶边、变色的方法)。
20世纪70年代末期,激光影碟机问世以后,这种设备都是数字电路,所以它的音频信号和视频信号要比录音机和录像机有很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