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不给开证明的情况
医院给你开证明也没有什么好处呀,所以医院它必须在严格要求下才会给你开任何情况的证明,而且医院也不是开证明的地方呀。
二、误工费医院证明怎么开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1)《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2)《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三、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怎样处理
(一)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患者的配合。
(二)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三)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
(四)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五)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